2014年3月10日下午3時,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曹建明指出,2013年,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下,全國檢察機關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決議,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順應人民群眾對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權益保障、反腐倡廉的新期待,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各項檢察工作取得新進展。
[相關策劃]
[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開幕會]
[圖解:歷年政府工作報告之“最”]
[圖解:2014政府工作報告“強”硬詞]
制定實施服務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見,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的重點領域,積極參與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加大懲治嚴重經濟犯罪力度,依法查辦和預防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監管和城鎮化建設等方面的職務犯罪,平等保護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企業合法權益。穩妥處理改革中出現的新類型案件,正確區分改革失誤與失職瀆職、改革探索出現偏差與鑽改革空子實施犯罪等界限,促進增強社會活力和對外開放。
堅決打擊敵對勢力的分裂、滲透、顛覆活動,堅決打擊各種暴力恐怖犯罪,堅決打擊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和公共安全、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犯罪。開展打擊涉農犯罪、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專項活動,依法懲治侵害農民權益、危害農業生產、影響農村發展穩定的刑事犯罪。加大對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環境資源、知識產權保護等領域犯罪的打擊力度,嚴肅查辦食品藥品安全和環境污染事件以及重大責任事故背后的職務犯罪。依法懲治網絡犯罪,維護網絡社會安全。
認真貫徹《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堅決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的職務犯罪,繼續深入推進查辦和預防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職務犯罪專項工作。有效整合偵查資源,完善協作配合機制,嚴格規范執法行為,更加注重辦案質量和效果。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深化反腐敗國際司法合作,加大對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的追捕追贓力度。重視抓好職務犯罪預防,遏制和減少職務犯罪。
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加強刑事訴訟監督,重點監督糾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違法立案、非法取証、濫用強制措施、量刑畸輕畸重等問題,嚴把罪與非罪界限,嚴防冤假錯案。繼續集中清理久押不決案件,開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專項檢察活動,重點監督職務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刑罰執行情況。加強和規范民事行政檢察工作,重點監督糾正裁判不公、虛假訴訟、民事調解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