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兩會期間,“霧霾”再次成為關注的焦點,如何緩解“十面霾伏”、保障老百姓的呼吸安全既是民生期待,也是代表委員建言的熱點。
治理霧霾需要舉國體制,各行各業需要同時行動。光是攻堅戰解決不了,還需要持久戰,這是一個主導思想。因為人人都是受害者,但是人人也是害人者,為了把全中國環境搞好,每個人會有些犧牲。這一點上我是樂觀的,中國的體制,是全世界是沒法比的,隻要有些東西舉國體制干什麼,什麼都干得到!英國倫敦差不多花了20幾年,但中國不用,如果真的能夠落實,5年大家會有感覺到的效果,雖然不能說達標了,但起碼會感覺到。
中國還有很大難處,我們的能源稟賦,70%是煤炭,作為主要能源,短時間內很難克服。如果我說我們也要30年,老百姓感到很失望﹔如果我們說隻有三五年,那是不符合實際的。所以我想,霧霾天氣消耗要取決於能源結構的變化、產業結構的變化以及全體人民共同努力的結果。所以,我不能告訴你我們要多少年,但是我想30年太久,三五年也不現實,我們需要一定的歷史時期。
氣象是外因,排放是內因。目前還有很多人強調霧霾是氣候因素造成的,認為隻要有風,就不會有霧霾。這種認識沒有抓住根本。霧霾的形成,有氣候和地形等方面的客觀原因,但根本問題還是污染排放過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VOC等污染物,排放量遠遠超過了環境容量。在極端氣象條件下,汽車污染所佔的比例甚至超過了50%。排放等人為因素是可以控制的,而改善氣象、地形等客觀條件的范圍和程度是有限的,所以想解決霧霾問題,根本出路在管住人、減少排放。
應建立健全全國區域的聯防聯控機制。我國霧霾治理工作任重道遠,不僅涉及到政府產業結構調整規劃、招商引資、城市建設、交通、環境保護等諸多方面,還需要政府相關部門緊密配合、專項治理、聯合執法,應通過建立全國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形成區域大氣環境管理體系,強化環境空氣污染聯防聯控措施,完善城市區域空氣質量監管體系建設。
柳長慶代表建議國家應成立霧霾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全面統籌協調相關工作﹔建立空氣質量多層責任追究制度,並將治理霧霾作為考核各級領導政績的重要條件,具有一票否決權﹔建立全民監督機制﹔盡快出台《空氣清潔法》等法律法規,制定嚴於國家的產業准入政策及落后產能淘汰名錄,堅決關閉不達標的高能耗、高排放企業﹔對工業煙塵與廢氣排放不達標的企業和責任人嚴加追究。
當前,避免污染損害、守護好公眾健康的最有效辦法就是提高各個地方在霧霾污染下的應急管理水平。針對一些地方的消極應對,需要在制度上做出更明確規范。借鑒我國防止非典醫學報告制度的成功經驗,建議建立國家層面霧霾醫學報告制度,重點對影響人群健康的成分進行分析,揭示霧霾對民眾相關疾病發病(患病)及對民眾產生的急性影響,對小學生健康狀況的影響程度等,評估霧霾的健康風險。
汽車尾氣排放中,公交車尾氣排放佔了一半,治理好公交車尾氣排放是減少霧霾的重要手段之一。各地政府發展公共交通可以一舉兩得:既降低了霧霾發生的概率,又方便百姓出行,尤其是合肥市向公交線路投放新能源汽車之后,收效更加顯著。對此,他也希望更多的城市能在增強公交運力的同時,多在“綠色公交”上下功夫,讓出行的百姓多看到湛藍的天空。
不論是大型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都應該自覺地擔負起改善環境的社會責任,不要等違法了再受法律懲處。政府部門要對不注重環保的企業依法監管,依法治理,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和經濟杠杆建立起環保法律法規有效執行的長效機制,讓自覺改善環境的企業受益,讓破壞環境的企業受罰,從而將企業的環保投入行為納入到國家法律法規的正確軌道上來,真正還給百姓青山、碧水和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