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期间,“雾霾”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如何缓解“十面霾伏”、保障老百姓的呼吸安全既是民生期待,也是代表委员建言的热点。
治理雾霾需要举国体制,各行各业需要同时行动。光是攻坚战解决不了,还需要持久战,这是一个主导思想。因为人人都是受害者,但是人人也是害人者,为了把全中国环境搞好,每个人会有些牺牲。这一点上我是乐观的,中国的体制,是全世界是没法比的,只要有些东西举国体制干什么,什么都干得到!英国伦敦差不多花了20几年,但中国不用,如果真的能够落实,5年大家会有感觉到的效果,虽然不能说达标了,但起码会感觉到。
中国还有很大难处,我们的能源禀赋,70%是煤炭,作为主要能源,短时间内很难克服。如果我说我们也要30年,老百姓感到很失望;如果我们说只有三五年,那是不符合实际的。所以我想,雾霾天气消耗要取决于能源结构的变化、产业结构的变化以及全体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所以,我不能告诉你我们要多少年,但是我想30年太久,三五年也不现实,我们需要一定的历史时期。
气象是外因,排放是内因。目前还有很多人强调雾霾是气候因素造成的,认为只要有风,就不会有雾霾。这种认识没有抓住根本。雾霾的形成,有气候和地形等方面的客观原因,但根本问题还是污染排放过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等污染物,排放量远远超过了环境容量。在极端气象条件下,汽车污染所占的比例甚至超过了50%。排放等人为因素是可以控制的,而改善气象、地形等客观条件的范围和程度是有限的,所以想解决雾霾问题,根本出路在管住人、减少排放。
应建立健全全国区域的联防联控机制。我国雾霾治理工作任重道远,不仅涉及到政府产业结构调整规划、招商引资、城市建设、交通、环境保护等诸多方面,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紧密配合、专项治理、联合执法,应通过建立全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区域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环境空气污染联防联控措施,完善城市区域空气质量监管体系建设。
柳长庆代表建议国家应成立雾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建立空气质量多层责任追究制度,并将治理雾霾作为考核各级领导政绩的重要条件,具有一票否决权;建立全民监督机制;尽快出台《空气清洁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严于国家的产业准入政策及落后产能淘汰名录,坚决关闭不达标的高能耗、高排放企业;对工业烟尘与废气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和责任人严加追究。
当前,避免污染损害、守护好公众健康的最有效办法就是提高各个地方在雾霾污染下的应急管理水平。针对一些地方的消极应对,需要在制度上做出更明确规范。借鉴我国防止非典医学报告制度的成功经验,建议建立国家层面雾霾医学报告制度,重点对影响人群健康的成分进行分析,揭示雾霾对民众相关疾病发病(患病)及对民众产生的急性影响,对小学生健康状况的影响程度等,评估雾霾的健康风险。
汽车尾气排放中,公交车尾气排放占了一半,治理好公交车尾气排放是减少雾霾的重要手段之一。各地政府发展公共交通可以一举两得:既降低了雾霾发生的概率,又方便百姓出行,尤其是合肥市向公交线路投放新能源汽车之后,收效更加显著。对此,他也希望更多的城市能在增强公交运力的同时,多在“绿色公交”上下功夫,让出行的百姓多看到湛蓝的天空。
不论是大型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应该自觉地担负起改善环境的社会责任,不要等违法了再受法律惩处。政府部门要对不注重环保的企业依法监管,依法治理,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杠杆建立起环保法律法规有效执行的长效机制,让自觉改善环境的企业受益,让破坏环境的企业受罚,从而将企业的环保投入行为纳入到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轨道上来,真正还给百姓青山、碧水和蓝天。